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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大汽车新政!9月1日起正式执行
作者:不详 来源于:学车网 发布时间:2007-9-2 22:34:25 |
即将到来的9月1日将又是一个汽车“新政日”,从今年9月1日开始,公安部推出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后6项措施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将可以代办机动车牌证等。 ● 机动车牌证:4S店和二手车市场可代办 现状:消费者在买车时,需要在4S店、车管所之间来回奔波,需要大量的时间,由于经常需要排队,效率也不高。 措施: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解读:在公安部本次推出的16项便民利民措施中,将对具备条件的车辆交易市场,允许设置车辆牌证窗口,群众办完车辆交易后可直接办理牌证。 此间,车辆管理所要派民警定期巡查审核,监督指导,并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对于发现违规办牌办证的,停止其办牌办证业务。汽车销售商、二手车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时,负责以下工作: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进行数据预录入,初步审查群众提交的证明、凭证,整理档案资料,代发机动车牌证。 市场反应:这项措施的出台,受到广州本地汽车经销商的强烈关注,长安福特广州华驰福威店总经理谢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销商能代办机动车牌证,对消费者和经销商来说都是好事情,提高了效率,节省了时间,“我们正在等待有关部门具体的要求,如果合适,我们肯定希望能够开展这项业务”。 ● 发生交通事故:可请律师到场 现状: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自身不懂得相关法规,再加上本身精神未定,现场的处理让很多车主总觉得“心惊惊”。 措施: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常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市场反应:买车刚满一年的宋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有这个规定真是太好了,有个人壮壮胆都好啊,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出事。” ● 驾照考试:考虑国际交流需要 现状:由于语言、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外国人在华 考驾照并不轻松,国内驾照考试“应试教育”的方式也因此经常被国外误解或揶揄。 措施: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考试题库。 市场反应:这项措施显然得到外企人士的普遍欢迎,在外企工作的田小姐表示:“我们公司很多外方高管,如果驾照考试真的能这么改,那当然是好事情埃” ● 驾驶培训:学员可网上预约考试 现状:现在,每次预约都是驾驶培训学校或申请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但由于种种原因,排队等候考试、考试时间和学员时间安排冲突等现象屡见不鲜。 措施: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试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声讯电话或者设在车辆管理所的计算机等方式自助预约考试。 市场反应:这项措施对正在学车的学员来说无疑是个大好消息,正在学车的龙小姐表示:“这个消息太好了,不用排那么长时间队等着驾校预约考试了,而且我可以根据自己学车的进度,自己的时间安排来预约自己的考试时间。” ● 认定存在疑义:可申请复核 现状:《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施行以后,如果对事故认定存在疑义,并不能够申请复核。 措施: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 缴纳罚款:试行跨区缴费 现状:目前,除直辖市和部分设区市外,大部分城市由于受财政体制制约,交通违法行为人违反交通法规接受处罚后,必须向接受处罚的交警大队所在城区或县内的银行缴纳罚款,不能跨县、区缴纳,造成居住地较远的群众缴纳罚款不方便。 措施:各盛自治区选择1至2个地市的财政、银行等部门,试行在地市范围内跨县(区)就近向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市场反应:这个消息对于经济、交通联系紧密的珠三角城市来说显然是个好消息,因生意经常要到东莞出差的冯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本来就应该这样啊,这样多方便啊,以前只能用EMS快递或者自己回去,通过银行就方便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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